黄铺中学教职工住房管理制度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7-06-26 浏览次数:
为了加强教职工在校工作住房的管理,进一步优化校园教育教学环境,依据国家公有房产的相关制度,经学校工会多方征集意见,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成立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管理委员会:
主任:李中京
副主任:夏成郁 林国普 程后生 汪书龙
组 员:全体行政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为了平时工作及时正常开展,特设两个执行小组,负责日常的反馈巡查和管理。
(一)教职工住房安排及管理执行小组
组长:夏成郁
成员:詹学斌 徐印庭 聂小金 张泰松
教职工住房安排及管理制度
1、本制度涉及教职工住房均指校园内教职工办公休息宿舍,属于学校国有资产,由学校统一支配安排,用于教职工工作需要时的周转性住房,方便办公、休息。
2、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,原则上每位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安排一间住房,分配具体情况在校内公示。校用临时人员视学校房源情况另行安排。
3、住房由总务处依据《黄铺中学住房分配积分方法》按积分统一分配,不得私占、私换。若有套房优先考虑双职工,以两人积分累计,多余套房根据申请按积分排名先后入住。
4、住房内除门、窗、灯具、电路、锁、水暖器材等,一般配置一张床、一张办公桌、两把椅子,入住时实行交接登记,交住户使用并负责保管,如有损坏自行联系修理,费用自理;住房若进行二次装修(包括隔断),不得损坏主体结构,费用自理。搬进搬出时需要登记交接。
5、学校按住房面积按月收取房租(按每平方米0.5元),住房内产生的水电费安装计量表,每学期按表度收费。
6、每年8月底前公示教职工最新住房分布图、住房内公共财产、上一年度用水电情况,并将住房分布图、住房内公共财产、上一年度用电情况上传到群文件以供查询和监督。
7、职工调离、退休等应及时办理住房交接手续,将住房交还学校。凭学校财产保管员及管理小组长签字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双职工有一方退休和调离的不再享受套房待遇,病故根据具体情况遗孀最长可暂住一年,一年后未交房的收取市场价房租,超过一定年限学校强制收房。
(二)教职工住房监督管理执行小组
组长:程后生
成员:王先成 徐印庭 张泰松 汪文飞 潘浩
禁止教职工住房借住学生管理制度
1、监督管理执行小组负责日常对教师住房的监督检查管理,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。
2、教师住房仅允许教职工子女、教职工夫妻双方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借住。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亲戚等名义借住教师住房。教职工子女在校就读期间经小组同意可相互协商借用,报总务处备案;教职工夫妻双方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只能在学校安排本人房间入住(子女已借住的不得安排)。
3、符合借住条件的教职员工可根据需要到总务处申办借住手续,填写申请表,执行小组审核公示三天后无异议方可入住。私自入住视为违规进行处理。
4、班主任对学生住宿情况在班级学生住宿表格上分为寝室、陪读、走读等住宿情况详细逐个填写,住宿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,一份保存在政教处,一份保存在教职工宿舍住学生管理执行小组组长处,并在教师群公示(公示后的变动情况在政教处备案)。此项纳入班主任考评。
5、违规处理:
(1)教职工住房行为管理纳入教职工年度师德师风考评范畴。违反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积分减10分,当年不得评为优秀、先进;评优评先一票否决。
(2)私自违规借给他人住房的教职工,从当月津贴中扣除700元津贴,待问题解决后停止扣除,已扣部分不予追补。
(3)私自违规借给他人住房的,不考虑作为下一轮班主任聘任人选。
(4)一周内不及时纠正的学校将采取停水、停电,换锁收回房间。
(5)不服从学校处理,态度恶劣的教职工,学校将向上组织汇报,同时给予纪律处分。
二、教职工住房公开监督制度
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安排及管理全程公开透明,接受大家监督。两个执行小组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随时接受教职工举报投诉,有诉必查,有查必处。同时每月不定期巡查,每月在全体教工大会上通报。
三、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。
借住教职工宿舍申请表
申请教师姓名 | 学生姓名 | ||
入住房间号 | 入住期限 | ||
所属关系 (出生地址) | |||
核实情况 | |||
审批意见 | |||
备 注 | 1、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借住双方户口本。 2、 情况不明上门核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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